山西法制報訊(記者王天斌)“游泳健身,了解一下……”又到了健身房“打折優(yōu)惠”攬客的黃金期,近年來,健身成為一種潮流和趨勢,因此引發(fā)的糾紛也逐年增加,遇到麻煩該如何解決?11月12日,太原市萬柏林區(qū)人民法院的法官結合實際案例,給出了答案。
“高溫瑜伽仰臥起,動感單車普拉提,燃燒我的卡路里?!币粡埥∩砜?,帶來的不一定是增肌減脂變漂亮……初入健身房,牛先生作為“健身小白”,想聘請一名私教。經過多次觀察和接觸,在太原市某健身房購買了36節(jié)私教課程,但牛先生在第二次上私教課時,扭傷了膝關節(jié),數(shù)日后仍未好轉,牛先生不得不前往醫(yī)院就診,診斷結果為右腿多處受傷變形。治療一周后,牛先生在跑步時再次扭傷,經診斷右膝前交叉韌帶損傷。之后,牛先生向健身房提出退費及其他賠償要求,雙方協(xié)商未果,訴至法院。
萬柏林區(qū)法院經審理認為,原告牛先生向被告購買私教課、接受被告的健身訓練,雙方構成服務合同關系。原告第二次在被告處上私教課時,被告未能保障原告的安全,致使原告在訓練中受傷,雙方服務合同應予以解除,被告應退還剩余課費。最終判決,被告健身房退還原告剩余費用7000元,賠償誤工費1000元。
法官建議,簽訂健身合同時,一定要注意條款內容,特別是對于所謂的健身房“免責條款”要多加注意。在運動過程中,要時刻注意器械使用標識,遵守教練指導意見,有不適及時喊停;不慎受傷應及時就醫(yī)。健身房也應做好器械設備定期檢修、標明使用方法等基礎工作,確保經營管理的場所、人員、設備都合規(guī)合法,有效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,真正展現(xiàn)運動的魅力。
近年來,健身房“跑路”情況屢屢發(fā)生,對此,法官建議,消費者在辦卡之前,應在網上查詢相關健身公司的經營信息及口碑、市場信譽等,還可查詢公司的注冊資本、經營范圍等工商信息。此外,最好再查一下相關公司是否為被執(zhí)行人,如果相關信息有問題,消費者就要慎重考慮辦卡了。
此外,法官建議消費者選擇期限較短、充值金額適中的套餐,不要一次性充值大額度,也不要選擇會員期限很長的消費方式?!皩τ谏碳疫^低的報價,消費者更要提高警惕,防止商家收割一波就跑路。”如果遇到健身房“跑路”,法官提醒,可以通過向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多種途徑積極維權、挽回損失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